2024年長春大學公開招聘博士人才方案
長春大學1949年建校,坐落在吉林省長春市,是一所底蘊厚重、特色鮮明的省屬綜合性大學。
長春大學現有20個教學院部,54個本科專業,8個一級學科碩士學術學位授權點,14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吉林省博士學位授權單位立項建設高校,機械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材料與化工為博士學位立項建設培育學科。現有國家級特色專業2個,省級特色專業8個;國家級一流專業建設點5個,省級一流專業建設點15個;國家級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1個。現有國家大豆深加工2個國家級科研平臺,殘障人士智能康復與無障礙教育部重點實驗室、吉林省人體健康狀態辨識與機能增強重點實驗室等19個省部級科研平臺。學校先后與27個國家和地區的131所高校、教育機構和企業建立了友好合作關系,與俄羅斯梁贊國立大學合作設立的孔子學院獲全球“先進孔子學院”榮譽稱號。現有教職工1366人,全日制在校學生19497人,其中全日制在校研究生1310人。
長春大學是亞洲第一所專門招收視障、聽障學生接受高等教育的學校,是全國首批具有招收來華留學生資格的高等學校,是“團風”精神的發源地,是全國第二批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是中國大學生體育協會攀巖分會主席單位。
因工作需要,擬在人員控制總量內向社會公開招聘博士人才50名。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吉林省人才發展條例》《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關于全面建立和進一步完善全省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制度意見的通知》《關于進一步做好2024年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規定,制定具體方案如下: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學歷要求:青年卓越人才年、青年骨干、青年教師要求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
6.年齡要求:青年卓越人才年齡要求40周歲以下,青年骨干要求35周歲以下,青年教師要求40周歲以下。
7.取得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報名者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認證書等資格認定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31日。
二、引進人才層次和類別
特聘教授第一層次:具有較高學術水平,能組織和帶領創新團隊開展原創性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研究與攻關的杰出學術人才,能發揮學科帶頭人作用。
特聘教授第二層次:具有較高學術水平,能在創新研究中做出較大貢獻的學術人才,能發揮學科研究方向帶頭人作用。
特聘教授第三層次:具有較大發展潛力,能在學科建設中發揮重要作用的學術骨干。
特聘教授第四層次:具有一定學術水平,能在教學、科研工作中發揮較大作用的骨干教師。
青年卓越人才:青年卓越人才為學術基礎扎實、創新能力強和有較大發展潛力的青年學術骨干。年齡要求40周歲以下。
青年人才:青年人才特指引進人才,分為青年骨干和青年教師。青年骨干要求35周歲以下,青年教師要求40周歲以下。
三、招聘博士人才崗位條件及聯系方式
招聘崗位 | 專業領域 | 招聘人數 | 聯系方式 |
機械與車輛工程學院 | 機械工程 | 8 | 李院長 |
電子信息工程學院 | 光學工程 | 9 | 秦院長 |
計算機科學技術學院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5 | 趙院長 |
食品科學與工程學院 | 生物學 | 2 | 趙院長 |
園林學院 | 林學 | 1 | 楊院長 |
數學與統計學院 | 數學 | 3 | 張院長 |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 材料科學與工程 | 2 | 王院長 |
特殊教育學院 | 特殊教育學 | 2 | 趙院長 |
管理學院 | 數學類 | 5 | 于院長 |
經濟學院 | 理論經濟學 | 4 | 宋院長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馬克思主義哲學 | 1 | 楊書記 |
文學院 | 比較文學與世界文學 | 1 | 林院長 |
外國語學院 | 英語 | 2 | 徐書記 |
音樂學院 | 音樂學 | 1 | 祁院長 |
國際教育學院 | 國際中文教育 | 1 | 馬院長 |
啟明學院韓國語 | 朝鮮語筆譯 | 1 | 孫院長 |
美術學院 | 繪畫 | 1 | 傅院長 |
體育教研部 | 體育(學) | 1 | 董主任 |
四、引進人才門檻條件
人才門檻條件(人文社科類) | ||
一、基本條件 | (一)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落實黨的教育方針。 | |
(二)遵守學術道德規范,無學術不端現象,不弄虛作假。 | ||
(三)無教學事故,課堂教學無不當言論。 | ||
(四)全職在長春大學工作。 | ||
(五)身體健康。 | ||
二、科研業績門檻條 | ||
特聘教授 | 1.科研業績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 1.1 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一等獎前二位或 |
1.2 主持國家級A類項目1項; | ||
1.3 成果入選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成果文庫。 | ||
或 | ||
2.科研業績滿足下列條件中的兩項,其中論文為必選項,項目和獎勵可任選一項。 | 2.1 論文 | |
2.1.1在A類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2篇。 | ||
2.2 項目 | ||
2.2.1主持國家級B類項目1項。 | ||
2.3 獎勵(任選一) | ||
2.3.1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一等獎前三位或二等獎前二位; | ||
2.3.2省部級人文社科獎勵一等獎首位。 | ||
特聘教授 | 1.科研業績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 1.1 在A類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2篇。 |
或 | ||
2.科研業績滿足下列條件中的兩項,其中論文為必選項,項目和獎勵可任選一項。 | 2.1 論文(任選一) | |
2.1.1在A類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1篇; | ||
2.1.2在B類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3篇。 | ||
2.2 項目 | ||
2.2.1主持國家級C類項目1項和省部級A類及以上項目1項。 | ||
2.3 獎勵(任選一) | ||
2.3.1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一等獎前四位或二等獎前三位; | ||
2.3.2省部級人文社科獎勵一等獎前二位或二等獎首位。 | ||
特聘教授 | 1.科研業績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 1.1 在B類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4篇。 |
或 | ||
2.科研業績滿足下列條件中的兩項,其中論文為必選項,項目和獎勵可任選一項。 | 2.1 論文(任選一) | |
2.1.1在B類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2篇; | ||
2.1.2在C類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6篇。 | ||
2.2 項目 | ||
2.2.1主持國家級C類項目1項和省部級B類及以上項目1項。 | ||
2.3 獎勵(任選一) | ||
2.3.1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一等獎前五位、二等獎前四位、三等獎首位; | ||
2.3.2省部級人文社科獎勵二等獎前二位。 | ||
特聘教授 | 1.科研業績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 1.1 在B類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3篇或在D類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8篇且至少有2篇發C類期刊上。 |
或 | ||
2.科研業績滿足下列條件中的兩項,其中論文為必選項,項目和獎勵可任選一項。 | 2.1 論文(任選一) | |
2.1.1在C類及以上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2篇; | ||
2.1.2在D類及以上學術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5篇。 | ||
2.2 項目 | ||
2.2.1主持國家級C類項目1項。 | ||
2.3 獎勵 | ||
2.3.1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三等獎前二位。 | ||
青年卓越人才 | 1.科研業績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 1.1 在B類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2篇或C類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4篇或D類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8篇。 |
或 | ||
2.科研業績達到下列條件中的兩項,其中論文為必選項,項目和獎勵可任選一項。 | 2.1論文(任選一) | |
2.1.1在C類及以上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1篇; | ||
2.1.2在D類及以上學術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3篇。 | ||
2.2項目 | ||
2.2.1省部級B類項目1項。 | ||
2.3獎勵 | ||
2.3.1省部級人文社科獎勵三等獎首位。 | ||
青年骨干 | 1.科研業績條件 | 1.1在C類及以上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1篇或D類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3篇。 |
青年教師 | 1.科研業績條件 | 1.1在D類及以上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1篇。 |
說明:
1. 學術論文共分為A、B、C、D四個等級:
1.1 A類:南京大學中國社會科學研究評價中心CSSCI收錄來源期刊(簡稱CSSCI來源期刊)中各學科影響因子排名第一的期刊(不含入選十本以下的學科及高校綜合性學報類)上的論文;SSCI一區論文。
1.2 B類:各學科(含類別)CSSCI來源期刊影響因子排名位列前20%的期刊(按發表年度并四舍五入計算)上的論文;SSCI二區論文;A&HCI論文;《新華文摘》主體轉載論文。
1.3 C類:各學科(含類別)CSSCI來源期刊影響因子排名位居20%—50%的期刊(按發表年度并四舍五入計算)上的論文;SSCI三區、四區論文;《人民日報》、《光明日報》不少于3000字的理論文章;被《中國社會科學文摘》主體轉載的論文。
1.4 D類:各學科(含類別)CSSCI來源期刊影響因子排名位列后50%的期刊(按發表年度并四舍五入計算)上的論文;被《高校文科學術文摘》主體轉載、被《人大復印資料》全文轉載、被《新華文摘》觀點摘編的論文;《中國人文社會科學期刊評價報告》核心期刊中的非CSSCI來源期刊論文;《中國社會科學報》不少于3000字的理論文章;中國社會科學引文索引(CSSCI)來源集刊論文。
2. SCI 一、二、三、四區論文分別認定為A、B、C、D類論文,SCI論文的分區按照當年適用的中國科學院JCR期刊大類分區。
3. 有重要學術影響的學術著作認定為2篇D類論文,且僅限1本。
4. 有重要影響的創作類成果認定為2篇D類論文,且僅限1項。
5. 關于智庫類成果:A、B、C、D等級的智庫類成果分別認定為A、B、C、D類論文,且僅限1項。
5.1 A類:有完整、系統的咨詢報告或政策建議,且被黨或國家領導人做出肯定性、有意義的批示,并有被國家有關部門采納進政府決策的證明。
5.2 B類:被國家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成果要報》或《教育部簡報(大學智庫專刊)》所采用的成果。
5.3 C類:有完整、系統的咨詢報告或政策建議,且被省部級領導做出肯定性、有意義的批示,并有被省及以上有關部門采納進政府決策的證明。
5.4 D類:有完整、系統的咨詢報告或政策建議,且被市政府(省廳)主要領導做出肯定性、有意義的批示,并有被省或市及以上有關部門采納進政府決策的證明。
6. 學術著作、創作類成果及智庫類成果折算論文僅限其中一項。
7. 作為首位人員是指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如通訊作者和第一作者為師生關系,通訊作者等同于第一作者。凡出現“共同一作”類情形,若屬校際合作且長春大學為第一完成單位的,按第一作者核計,其他共同第一作者按共同第一作者總人數平均核計。
8. 1篇A類論文按照2篇B類論文核計,1篇B類論文按照2篇D類論文核計,以上折算方式僅單向從上向下折算,不反向折算。
9. 科研項目須為有資項目。
10. 論文、項目或獎勵達到條件,自然視為滿足低層次同類條件。
11. 凡未做特別說明的,本辦法僅核計長春大學為第一單位的成果;凡涉及人員位次未做說明的,指負責人或成果首位完成人。
12. 項目分類標準如下:
12.1 國家級
12.1.1 A類: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中央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重大項目、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課題攻關項目等。
12.1.2 B類: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點項目、國家社會科學基金教育學重點項目、國家社會科學基金藝術學重點項目等。
12.1.3 C類:國家社會科學基金一般項目、國家社會科學基金教育學一般項目、國家社會科學基金藝術學一般項目、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重大項目、教育部人文社科規劃重點項目、經國家主管部門批準的政府間國際科研合作項目、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青年項目、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后期資助項目、國家社會科學基金中華學術外譯項目、國家軟科學研究計劃項目等。
12.2 省部級
12.2.1 A類:教育部人文社科規劃基金項目和青年基金項目、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普及讀物項目、教育部后期資助項目、全國教育科學規劃項目(教育部重點),中央各部委(局)設立的重點科研項目(有資)等。
12.2.2 B類:吉林省社會科學規劃項目、吉林省軟科學研究計劃項目、吉林省教育科學規劃重點資助項目、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專項、全國教育科學規劃專項、全國教育科學規劃(教育部規劃、教育部青年專項)項目、全國古籍整理項目、國家體育總局體育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國家藝術基金年度資助項目、文化部文化藝術科學研究項目、中央其他各部(局)設立的科研項目(含政府招標)、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項目等。
13. 如出現條件中未出現的科研業績,按同等級別界定。無法界定業績由學校學術委員會或學術委員會主任會議研究決定。
人才門檻條件(自然科學類) | ||
一、基本條件 | (一)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落實黨的教育方針。 | |
(二)遵守學術道德規范,無學術不端現象,不弄虛作假。 | ||
(三)無教學事故,課堂教學無不當言論。 | ||
(四)全職在長春大學工作。 | ||
(五)身體健康。 | ||
二、科研業績門檻條件 | ||
特聘教授 | 1.科研業績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 1.1 在影響因子大于20的SCI期刊發表論文3篇,或在影響因子大于10的SCI期刊發表論文8篇;且至少1篇論文單篇他引80次以上。 |
1.2 主持B類項目1項;或累計到校經費不少于1500萬元(其中縱向項目經費不少于100萬元); | ||
1.3 國家科學技術獎勵一等獎前三位、二等獎前二位。 | ||
或 | ||
2.科研業績滿足下列條件中的兩項 | 2.1 論文(任選一) | |
2.1.1在SCI期刊發表論文至少1區8篇,且至少1篇SCI論文單篇他引65次以上; | ||
2.1.2 ESI高被引論文4篇;或在PNAS、JACS、Angew. Chem. Int. Ed、PRL、AM、影響因子大于10的Nature子刊、Science子刊、Cell子刊發表論文2篇,且至少1篇論文單篇他引65次以上。 | ||
2.2 項目(任選一) | ||
2.2.1主持C類項目1項,且各類項目累計到校經費不少于500萬元; | ||
2.2.2累計到校經費不少于1000萬元(其中縱向項目經費不少于100萬元)。 | ||
2.3 獎勵(任選一) | ||
2.3.1國家科學技術獎勵一等獎前五位或二等獎前四位; | ||
2.3.2省部級科學技術獎勵一等獎首位。 | ||
特聘教授 | 1.科研業績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 1.1 ESI高被引論文4篇;或在PNAS、JACS、Angew. Chem. Int. Ed.、PRL、AM、影響因子大于10的Nature子刊、Science子刊、Cell子刊發表論文2篇,且至少1篇論文單篇他引65次以上。 |
1.2 主持C類項目1項且各類項目累計到校經費不少于500萬元;或主持C類項目2項且各類項目累計到校經費不少于350萬元;或累計到校經費不少于1000萬元(其中縱向項目經費不少于100萬元)。 | ||
或 | ||
2.科研業績滿足下列條件中的兩項 | 2.1論文(任選一) | |
2.1.1在SCI期刊發表論文至少1區5篇或2區10篇,且SCI論文他引次數總和大于100; | ||
2.1.2 ESI高被引論文3篇以上。 | ||
2.2 項目(任選一) | ||
2.2.1主持C類項目1項,且各類項目累計到校經費不少于150萬元;或主持C類項目2項; | ||
2.2.2累計到校經費不少于600萬元(其中縱向項目經費不少于50萬元)。 | ||
2.3 獎勵(任選一) | ||
2.3.1國家科學技術獎勵一等獎前六位或二等獎前五位; | ||
2.3.2省部級科學技術獎勵一等獎前二位。 | ||
特聘教授 | 1.科研業績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 1.1 ESI高被引論文3篇以上;或在SCI期刊發表論文1區不少于 |
1.2累計到校經費不少于800萬元(其中縱向項目經費不少于50萬元)。 | ||
或 | ||
2.科研業績滿足下列條件中的兩項 | 2.1 論文 | |
2.1.1發表高水平論文10篇,其中至少SCI期刊2區5篇,且SCI論文他引次數總和大于100。 | ||
2.2 項目(任選一) | ||
2.2.1主持C類項目1項,且各類項目累計到校經費不少于100萬元; | ||
2.2.2累計到校經費不少于450萬元(其中縱向項目經費不少于50萬元)。 | ||
2.3 獎勵 | ||
2.3.1省部級科學技術獎勵一等獎前三位或二等獎首位。 | ||
特聘教授 | 1.科研業績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 1.1 在SCI期刊發表論文1區不少于5篇或2區不少于10篇,且至少1篇論文單篇他引30次以上。 |
1.2累計到校經費不少于600萬元(其中縱向項目經費不少于50萬元)。 | ||
或 | ||
2.科研業績滿足下列條件中的兩項 | 2.1 論文 | |
2.1.1發表高水平論文8篇,其中至少SCI期刊2區3篇,且SCI論文他引次數總和大于50。 | ||
2.2 項目(任選一) | ||
2.2.1主持C類項目1項; | ||
2.2.2累計到校經費不少于200萬元(其中縱向項目經費不少于50萬元)。 | ||
2.3 獎勵(任選一) | ||
2.3.1作為完成人之一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勵。 | ||
2.3.2省部級科學技術獎勵二等獎前二位。 | ||
青年卓越人才 | 1.科研業績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 1.1 在SCI期刊發表論文至少1區2篇或2區4篇,且至少1篇論文單篇他引20次以上。 |
或 | ||
2.科研業績達到下列條件中的兩項 | 2.1 論文 | |
2.1.1發表高水平論文6篇,其中在SCI期刊發表論文至少2區2篇,且SCI論文他引次數總和大于30。 | ||
2.2 項目(任選一) | ||
2.2.1主持D類項目1項; | ||
2.2.2累計到校經費不少于100萬元(其中縱向項目經費不少于20萬元)。 | ||
2.3 獎勵 | ||
2.3.1省部級科學技術獎勵三等獎首位; | ||
青年骨干 | 1.科研業績條件 | 1.1在SCI期刊發表論文至少1區1篇或2區2篇或高水平論文4篇。 |
青年教師 | 1.科研業績條件 | 1.1在SCI期刊發表論文至少2篇。 (論文不要求他引數) |
說明:
1. 項目分類標準如下:
1.1 A類: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創新研究群體項目、重大項目、重大科研儀器設備研制項目、重大研究計劃集成項目,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杰出青年科學基金。
1.2 B類: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重大研究計劃項目重點支持項目、重點項目、重點國際合作項目、聯合基金重點支持項目等,A類重大項目子課題。
1.3 C類: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重大研究計劃培育項目、地區科學基金項目、聯合基金培育項目、吉林省杰出青年基金項目、吉林省自然科學基金重大基礎研究項目、重點研發項目,B類重大項目子課題(到校經費不低于50萬元),單個科研項目200萬或成果轉化收益到校經費100萬元。
1.4 D類: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青年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與交流項目、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特別資助,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數學天元基金、專項項目,吉林省優秀青年基金項目。
1.5 E類:其他省部級項目、科技部外專局項目、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面上資助。
1.6 F類:市、廳級項目、橫向項目。
2. 論文等權處理標準如下:
2.1 影響因子大于20的1篇論文按照2篇ESI高被引論文核計,PNAS、JACS、Angew.Chem.Int.Ed.、PRL、AM、影響因子大于10的Nature子刊、Science子刊、Cell子刊的1篇論文按照3篇1區論文核計。
2.2 1篇ESI高被引論文按照2篇1區論文核計,須提供1年內至少2次的高被引檢索證明。
2.3 1篇1區論文按照2篇2區論文核計。
2.4 1篇2區論文按照2篇其它高水平論文核計。
2.5 以上折算方式僅單向從上向下折算,不反向折算。
2.6 高水平論文包括SCI論文、發表在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國內科技期刊以及在國內外頂級學術會議上進行口頭報告的論文。
2.7 分區標準按照當年適用的中國科學院文獻情報中心JCR期刊大類分區標準執行。
3. 提交論文的他引次數須為1次及以上,他引次數為零的論文不計入成果。
4. 如通訊作者和第一作者為師生關系,通訊作者等同于第一作者;影響因子大于20的期刊發表論文,共同第一作者前3位按第一作者核計,其他共同第一作者按共同第一作者總人數平均核計;影響因子大于10的期刊發表論文,共同作者前兩位按第一作者核計,其他共同第一作者按共同第一作者總人數平均核計;影響因子小于10的期刊發表論文按共同第一作者總人數平均核計。通訊作者類比第一作者按倒序核計。其他文件中有關本條說明的規定,不適用于特聘教授、青年卓越人才申報。
5. 中國授權發明專利1項按1篇其它高水平論文核計;1項PCT專利按照4項中國授權發明專利核計;已實施轉化且收益不低于10萬元的發明專利,1項按1篇2區論文核計。(本條不適用于引進的青年人才)
6. 所有縱向課題、橫向課題、成果轉化收益等都可計算為累計到校經費。
7. 本辦法所涉獎勵,凡屬“自然科學獎”的,完成人位次放寬一位。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完成單位前三位均視為第一完成單位,完成人順序按自然排序。
8. 凡省部級科學技術獎,均包括“經國家科學技術部獎勵辦公室登記的社會力量設定的科學技術獎名錄”中可推薦國家科技獎勵且被授獎單位推薦參評國家獎勵的各類協會/學會類科學技術獎項。
9. 論文、項目或獎勵達到條件,自然視為滿足低層次同類條件。
10. 凡未做特別說明的,本辦法僅核計長春大學為第一單位的成果,引進人才除外;凡涉及人員位次未做說明的,指負責人或成果首位完成人。
11. 機械類、電子類、計算機類、數學類等工程類學科他引次數要求達到門檻條件的40%即視為達到。
12. 如出現條件中未出現的科研業績,按同等級別界定。無法界定業績由學校學術委員會或學術委員會主任會議研究決定。
五、引進人才待遇
(一)學校提供的待遇
人才層次 | 薪酬(稅前) | 科研啟動費 | 安家費(稅前) |
特聘教授 | 工資+崗位津貼50萬元+課程酬金+教學科研獎勵+國家省市人才政策性待遇 | 自然科學:實驗類100萬元, | 200萬元+國家省市人才政策性待遇 |
特聘教授 | 工資+崗位津貼30萬元+課程酬金+教學科研獎勵+國家省市人才政策性待遇 | 自然科學:實驗類70萬元, | 150萬元+國家省市人才政策性待遇 |
特聘教授 | 工資+崗位津貼20萬元+課程酬金+教學科研獎勵+國家省市人才政策性待遇 | 自然科學:實驗類50萬元, | 120萬元+國家省市人才政策性待遇 |
特聘教授 | 工資+崗位津貼15萬元+課程酬金+教學科研獎勵+國家省市人才政策性待遇 | 自然科學:實驗類40萬元, | 100萬元+國家省市人才政策性待遇 |
青年卓越人才 | 工資+崗位津貼10萬元+課程酬金+教學科研獎勵+國家省市人才政策性待遇 | 自然科學:實驗類20萬元, | 80萬元+國家省市人才政策性待遇 |
青年骨干 | 工資+課程酬金+教學科研獎勵+國家省市人才政策性待遇 (入職后3年業績考核安家費,在教學科研獎勵之外發放) | 自然科學:10萬元 | 40萬元(材料、化學、食品、生物類30萬元); |
青年教師 | 工資+課程酬金+教學科研獎勵+國家省市人才政策性待遇 | 自然科學:6萬元 | 15萬元; |
(二)國家省市人才政策性待遇
學校根據吉林省、長春市人才政策的有關規定,協助符合現行政策條件的人員積極申報相關人才項目及補貼。
人才政策 | 安家補貼/租房和生活補貼 |
吉林省 | 經省人社廳人才分類定級認定,符合我省全職引進標準條件,且與用人單位簽訂3年以上正式聘用合同 A—E 類的高精尖缺人才,省財政分別給予 300 萬、150 萬、70 萬、35 萬和 15 萬元安家補貼(分5年撥付),引進人才可同時享受地方政府和用人單位相關補貼。 |
長春市 | 按照《長春市高校畢業生租房和生活補貼暫行辦法(試行)》規定,凡工作地點在長春市域內,且在長春繳納社會保險的當年應屆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按照2500元每人每月的標準,在線申請最長24個月的長春市高校畢業生租房和生活補貼。 |
六、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全年有效:2024年5月8日——2024年12月31日
(二)報名方式
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請將:①攀登計劃2.0申報表(特聘教授/青年卓越人才或青年人才);②申請者個人簡歷、身份證、職稱證、(本、碩、博)學歷學位證書及教育部電子學籍學歷證明等;③論文原文、論文發表當年(中科院大類分區表升級版年份需顯示論文發表年份)的檢索報告原件、文科需要論文發表期刊整冊、擔任博士生導師資質證明、其他支撐材料和證明材料等發送至學院郵箱及ccdxrsk@163.com,郵件主題請按如下格式:應聘崗位名稱-姓名-博士畢業院校-專業-聯系電話-博士人才網。
(三)資格審查
由學院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初步審核,并將審核結果反饋至本人,未收到反饋信息的,請及時聯系學院。學院將審核結果上報學校確定引進意向,最后由學校研究決定是否同意引進。
(四)信息發布
招聘信息在長春大學人事處網站公布(https://cdrsc.ccu.edu.cn/),具體報名要求以人事處發布的招聘公告為準。
七、政策咨詢
本方案由長春大學人事處負責解釋。
聯系人:趙老師、李老師、申老師、丁老師
聯系電話:0431-85250108、0431-82533216、0431-85250106、0431-85250109
聯系郵箱:rczp@ccu.edu.cn
附件4:長春大學-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CSSCI)分類目錄
附件下載網址:http://zhaopin.91boshi.net/html/ccd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