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直屬事業單位2025年度公開招聘社會人員公告

  • 單位性質:未知
  • 單位行業:未知
  • 單位規模:--請選擇--
  • 工作城市:北京市
  • 發布日期:2025-06-23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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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詳情

文化和旅游部直屬事業單位

2025年度公開招聘社會人員公告(二)


一、用人單位基本情況

本批次公開招聘的單位共3家,分別為:中央歌劇院、文化和旅游部人才中心、文化和旅游部藝術發展中心(以下簡稱用人單位),均為文化和旅游部直屬事業單位,單位基本情況請參見文化和旅游部網站(https://www.mct.gov.cn/gywhb/jgsz/zsdw_jgsz/)或各單位官方網站。


二、應聘人員

基本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政治立場堅定,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擁護祖國統一,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四)熱愛文化和旅游事業。

(五)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要求和其他條件,詳見《文化和旅游部2025年度公開招聘社會人員崗位信息表(二)》(以下簡稱《崗位信息表(二)》)。

(六)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被開除公職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以往在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行為還在禁考期的;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崗位及條件

具體崗位及資格條件詳見《崗位信息表(二)》。崗位學歷要求為應聘人員已獲得的最高學歷,崗位專業要求為最高學歷對應專業。招聘崗位專業參考目錄為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版)》《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8年4月)》《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2022年)》。所學學科專業不在選定的參考目錄中,但與崗位所要求的學科專業類同的應聘人員,可以主動聯系用人單位確認是否符合崗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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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崗位)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報名

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應聘人員按照《崗位信息表(二)》中所列方式,按用人單位要求報名。如應聘人員所填信息虛假,或未按要求填報者,資格審查將不予通過。同一家單位每名應聘人員限報1個崗位,一人報考同一家單位多個崗位的,視為無效。


(二)資格審查

用人單位根據本公告規定的資格條件和本單位招聘崗位要求,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根據工作需要用人單位可要求應聘人員補充有關材料。通過資格審查者,進入一試(初試或筆試)。用人單位將以郵件或電話或手機短信等方式告知應聘人員資格審查結果。

同一崗位通過資格審查人數與該崗位計劃招聘人數比例達到5:1方可開考,達不到該比例的,由用人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是否按照通過資格審查實際人數開考,或減少、取消相應崗位招聘計劃。


(三)考試。

考試由用人單位自行組織開展,應聘人員須仔細閱讀《崗位信息表(二)》中用人單位考試要求及注意事項,考試具體安排由用人單位另行通知。

1.演奏員崗位。考試分為一試、二試、三試,其中,一試為專業技術考試,滿分100分,80分及以上者均進入二試;二試為專業技術考試,滿分100分,90分及以上者,根據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照5:1的比例確定進入三試人選,達不到該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三試;三試由用人單位根據實際需要組織開展專業技術考試或面試(或專業技術考試與面試問答相結合),滿分100分。

應聘人員綜合成績=一試成績×30%+二試成績×40%+三試成績×30%,90分及以上者為合格,有資格進入考察體檢環節。

2.作曲崗位。考試分為初試和面試。初試為綜合業績評判,滿分100分,70分及以上者,根據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照5: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達不到該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面試側重考察應聘人員對新時代文藝工作者使命的理解、綜合素質、職業能力及崗位匹配度等,滿分100分。

應聘人員綜合成績=初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綜合成績80分及以上者為合格,有資格進入考察體檢環節。


3.其他崗位。

考試分為筆試、面試。筆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履行崗位職責所必備的綜合知識、認知能力和專業水平,總分100分,60分及以上者為合格,有資格進入面試。各崗位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5:1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達不到該比例的,按照通過合格分數線的實際人數進行面試。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能力、個人修養、語言表達、邏輯分析與應變能力、崗位匹配度等,總分100分,60分及以上者為合格,有資格進入考察體檢環節。如同一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均未達到60分,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四)考察和體檢

考察和體檢工作由用人單位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原則上參照國家公務員體檢標準執行。三試(或面試)結束后,根據各崗位應聘人員的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和體檢人選。

考察將采取實地走訪、個別談話、審核人事檔案(學籍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考察人面談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人選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與招聘崗位的匹配度和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況。

因應聘人員主動放棄、考察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用人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研究決定是否遞補,或減少、取消相關崗位招聘計劃。


(五)確定擬聘人員及公示

根據考試、考察和體檢結果,經用人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在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公示5個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期間或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用人單位有關規定執行。



五、紀律要求及

注意事項

(一)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應聘人員在文化和旅游部及其所屬單位有近親屬關系和主要社會關系的,應主動報告。

(二)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及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并在報名時簽署誠信承諾書,公開招聘過程中不得托人說情、打招呼。對于偽造、涂改證件、證明等報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在考試體檢考察過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違反公開招聘紀律行為的,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三)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用人單位均可取消其應聘資格或聘用資格。

(四)應聘人員應確保聯系方式準確無誤,保持暢通,因通訊不暢造成無法聯系到本人的,責任自負。

(五)用人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可組織心理測評,心理測評結果不計入綜合成績,具體安排以用人單位通知為準。

(六)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附件:附件1 文化和旅游部2025年度公開招聘社會人員崗位信息表(二).xls.xls

附件2 中央歌劇院報名表(演奏員崗位).doc.doc

附件3 中央歌劇院報名表(作曲崗位).doc.doc

附件4 文化和旅游部藝術發展中心報名表.doc.doc

附件5 誠信承諾書.doc.doc


溫馨提示:

請畢業生同學警惕虛假信息,如遇要求匯款的情況要與用人單位核實是否真實,遇到讓你填寫太多個人隱私信息的網頁要慎重,遇到長時間招聘的信息要確認是否還有效,如遇到問題,及時反饋給各院系輔導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