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寧鄉市教育系統2025實施“千引”計劃公開引進碩士及以上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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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單位行業: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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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作城市:湖南省
  • 發布日期:2025-06-26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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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詳情

湖南省長沙市寧鄉市教育系統2025實施“千引”劃公開引進碩士及以上研究生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24〕57號)、《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規〔2025〕1號)、《寧鄉市2022—2026年“千引”計劃行動方案》(寧人才發〔2023〕4號)精神,寧鄉市教育系統決定公開引進4名碩士及以上學位研究生,充實到市直學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引進對象、計劃及條件



(一)引進對象

   碩士及以上學位研究生,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94年6月23日以后出生)。

(二)引進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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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引進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2. 具有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認可的學歷(學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國外留學所取得的學歷(學位)經教育部認證后可視同為相同等級國內計劃內統招全日制學歷。

   3.具有不低于所報學段且與所報學科一致的教師資格證。

   4.具有二乙及以上普通話等級證。

   5.不得報考引進崗位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尚未解除黨紀、政務、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人員;

  (4)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5)在寧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崗位;

  (8)納入教育領域從業禁止范圍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引進程序及辦法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采取發布信息、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綜合能力評價、資格復審、考核、簽約、體檢(含涉毒篩查)、考察、公示、聘用等方式進行。

(一)發布信息

   公告及有關公開引進具體安排、各環節相關信息等均在寧鄉人才網(http://www.nxxhr.cn)公布,請報考人員自行查閱,不另行通知。因考生自身原因錯過重要信息的,責任自負。

(二)網上報名

   1. 本次公開引進采取網絡報名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256259:007117:00

    3. 報名方式:

   手機端:掃描或長按識別“寧鄉人才”微信公眾平臺二維碼(附公告后),關注“寧鄉人才”微信公眾平臺,點擊“才服務” — “考試報名”,應用微信小程序報名。

   計算機端:登錄寧鄉人才網(http://www.nxxhr.cn)網站報名,報考人員在“寧鄉人才網”首頁進入網上報名系統。

    報名按如下要求進行:

  (1)真實、準確、規范填寫報名表。

  (2)上傳個人近期清晰免冠寸照至表格指定區域。

  (3)上傳有效居民身份證的正反面照片。

  4上傳畢業證、學位證(國外留學需提供教育部認證書)原件照片(暫未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的2025屆畢業生上傳加蓋畢業院校就業部門印章的就業推薦表、成績單原件照片)。

  (5)上傳教師資格證書或相關證明材料原件照片。

  (6)上傳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或相關證明材料原件照片。

  (7)報考初中音樂(舞蹈)教師崗位需提供舞蹈專長方面的資料照片

   4. 報考人員必須先在報考系統完成實名認證,未通過實名認證的考生,其報考信息不被系統接受。

   5. 報名時,報考人員須同意誠信承諾書,必須符合所報崗位的條件要求,如實填寫本人相關信息,并保證信息的完整、合法、真實、準確。報考人員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報考人員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學位)證書及其他有關證件、證明的,取消報考資格,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三)資格初審

   采取網上審查的形式。報名期間,由市教育局同步進行資格初審,初審時間為2025年625日10:00至7月2日12:00。請考生在2025年6月25日10:00至7月2日11:00期間注意及時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對有誤的信息進行修正并重新提交審核。因考生未按要求提交信息、上傳圖片而影響資格審核,以及未按時查詢初審結果造成不能正常參考等情況,由考生個人承擔責任。

(四)綜合能力評價

   1.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需在規定時間內提供資料參加綜合能力評價,逾期未上傳資料的視為自動放棄。

   2.根據綜合能力評價得分,按照與引進崗位計劃數的比不高于6: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擇優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并在寧鄉人才網公布,入圍最后一名的同分者一并進入資格復審。

   3.綜合能力評價相關要求將在寧鄉人才網另行通知,評價結果僅作為入圍資格復審的依據,不帶入下一環節。

(五)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等具體安排將在寧鄉人才網發布,請及時關注。

   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本人簽名的報名表(考生可于6月25日10:00至資格復審結束前,登錄寧鄉人才網報名入口打印)、有效居民身份證;提供畢業證、學位證、普通話證、教師資格證或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暫未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的2025屆畢業生提供加蓋畢業院校就業部門公章的就業推薦表、成績單的原件和復印件)。

   不按時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人員不進入下一環節。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考生放棄資格復審,出現考核人選缺額的,不進行遞補。

(六)考核

   考核采用筆試+試教相結合的形式。

   考核的時間、地點等具體安排根據報名情況確定,并及時在寧鄉人才網發布,請及時關注。

   成績合成:按筆試占30%、試教占70%合成總成績。

   筆試合格分數線為卷面分值的50%,試教分為100分,試教合格分數線為80分,低于合格分數線者一律不進入下一環節。

(七)簽約

   以崗位引進計劃數為基數,根據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簽約對象(總成績相同的,以試教成績為先)。簽約對象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后簽約,簽約后放棄的,不再進行遞補。

(八)體檢(含涉毒篩查)

   簽約考生由寧鄉市教育局和寧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安排進行體檢(含涉毒篩查),體檢時間為2025年暑期。體檢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體檢環節中,若出現考生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情況,不進行遞補。

(九)考察(含資格終審)

   體檢結束后,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具體要求參照國家錄用公務員有關規定執行。考察對象須于2025年7月31日前提交所需證書證件,并將檔案轉入寧鄉市教育局,2025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所需證書證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十)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列入擬聘人員名單,在寧鄉人才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辦理聘用等相關手續。

(十一)聘用

   擬聘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書》。


人才管理



(一)服務年限及考核管理。本次引進對象統一在2025年秋季學期聘用,使用全額撥款事業編制,其試用期為1年,在寧鄉市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含試用期)。未履行最低服務年限者,須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方式為:服務年限每少一年的,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兩萬元整,不足一年按一年計算。

(二)培養管理及成長渠道。本次引進的教育人才試用期滿后,工作表現優秀的,優先推薦為市學科名師工作室成員,擇優選拔擔任中小學中層干部;工作表現突出的,可擇優比選或提拔為中小學校領導干部。


其他事項

(一)資格審查貫穿引進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中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錄取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自行承擔。考生參加本次引進相關程序時,必須攜帶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身份證遺失的,請及時補辦或辦理臨時身份證。考生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本次引進各項程序的,視作放棄。

(二)咨詢服務、紀檢監督電話:

   1. 政策與考務咨詢:

      寧鄉市教育人才中心 0731—81800230。

   2. 行政監督指導:

     寧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0731—88980721。

   3. 報名技術支持:

     寧鄉市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 0731—87899568。

   4.紀檢監督電話:

     寧鄉市紀委監委駐市財政局紀檢監察組  0731—88980958;

     寧鄉市紀委監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監察組  0731—81800278。


寧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寧鄉市教育局

2025年6月23

來源:寧鄉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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